4月1日起試行遊戲審查評分制 拿版號需3分以上

4月13日消息,有業內人士透露國內遊戲版號審批將試行全新的評分制度,且已於4月1日開始正式試行,該消息引發遊戲業的廣泛關注。

《遊戲審查評分細則》推出是基於遊戲品質的遊戲評審評分制的目的,是為了「審批工作提供更加科學准確的參考依據,充分發揮前置審批的「風向標」作用,推動遊戲企業嚴肅對待遊戲送審工作,更加認真打磨質量,更加註重遊戲作品的政治導向、價值取向、文化內涵。」

評分的基本原則從「觀念導向」「原創設計」「製作品質」「文化內涵」「開發程度「5個方面進行評分,再結合5項得分給出總分。總分和每個分項的評分範圍是0-5分,5分為最高分,0分為最低分,3分為及格分,任何一項出現0分遊戲「一票否決」。在計算各分項得分完畢後,需計算總分。

計算方法:先算出5個分項得分平均值,再根據審查工作中對該遊戲的整體感覺向上或向下取整,浮動範圍不超過0.5分。(如一款遊戲各分項平均值為3.2分,如整體感覺較好可打3.5分,感覺較差可打3分)

每款遊戲完成終審後,由參與審核的專家對其進行評分。評分時,主要依據遊戲最終審定版本,但也需要考慮遊戲初始版本和修改情況。遊戲初始版本如出現內容過於粗糙、錯誤頻出,修改過程中態度不認真、敷衍等情況,應酌情減分。

最後專家的評分結果,作為審批遊戲工作的一項重要依據,幾名專家評分均在2分以下的遊戲應退回說明情況、予以警戒;3分以上可予批准,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4分及以上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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