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該如何看待現在的寶可夢?
開篇先劃下道來,本文將是一篇對「寶可夢」這個IP從多個不常見角度進行分析的內容,討論對象既然選擇了最近幾年是人是鬼路過都要踩一腳的寶可夢,就不可避免的會帶出很多極具爭議性的話題。
所以本文將會是筆者碼字至今極為少見的帶上些許攻擊性的內容,請酌情觀看。
同時也因本文的出發角度較為特殊,需要對這個IP有過基本的了解的觀眾才會更容易理解本文所述觀點。
IP的起點,初代寶可夢
我知道,即便現在點進來的也會有很大一部分觀眾是從來沒有玩過「寶可夢」系列遊戲的。但是寶可夢是一個特殊的IP,會有很多人是通過動漫,電影甚至只是一隻皮卡丘布偶接觸到它,那麼筆者只能說盡力向大家傳達清楚自己的觀點吧。
首先簡單介紹一下這個IP相關的一些名詞以方便後繼展開。
寶可夢這個IP嚴格來說並不歸屬於任天堂,他的歸屬權在寶可夢公司手上,也就是The Pokemon Company,簡稱TPC。
寶可夢
這是創立在1998年專門經營寶可夢事務的公司。公司社長是石原恆和,也就是這家公司來負責《寶可夢》系列的品牌運營推廣與授權。
TPC有三位大股東:任天堂,Creatures以及Game Freak,此外還有小學館,東京電視台,Jeki東日本映畫會社,東寶等巨頭也是這家公司的股東。
任天堂不用過多介紹,Creatures公司前身為Ape Inc,是寶可夢公司社長石原恆和在任天堂前社長岩田聰的協助下創辦的新公司,這是一家專門輔助寶可夢IP運營的公司。
寶可夢TCG
世界三大TCG之一的寶可夢TCG就由Creatures公司運營,他們還生產其他寶可夢相關商品。除此之外,在遊戲開發方面他們協助了大量寶可夢建模等工作,諸多寶可夢影視作品他們也負責過美術工作。
Game Freak(簡稱GF)則是寶可夢系列正作遊戲開發商,從財務上講他們與任天堂並無關聯,也就是說Game Freak並不是任天堂旗下的子公司,這是一家完全自主的獨立公司,並不用對任天堂的財報負責。
同為寶可夢公司的大股東,至少從理論上講在寶可夢這個IP的范疇內,Game Freak與任天堂是平起平坐的,讓GF放棄開發寶可夢開發是沒有道理的。
寶可夢動畫電影
至於TPC剩下的一些股東,雖然持股佔比不大但大多都是各自業界的巨擘,這也讓這個IP的巨大利益蛋糕的分割方式產生了一種十分奇妙的狀況。這種狀況幾乎貫穿在這整個IP的方方面面,那就是四分五剖。
任天堂和GF主要負責遊戲方面的工作,而主要分得的也是遊戲方面的營收,而諸如寶可夢動畫部分的收入則主要由寶可夢公司股東里那幾家影視公司拿下。甚至即便是遊戲,也得分清個魏蜀吳。
寶可夢GO
就比如創造了十分可觀收益的手游《寶可夢GO》。這款遊戲開服後至今多年以來就一直盤踞在世界手游年收入排行榜前十的位置。
其實這款遊戲實際製作公司既不是任天堂,也不是GF,而是Niantic。這原本是谷歌的內部實驗室,現在則是《寶可夢GO》的運營公司。有關業內人士計算過,按照投資和持股佔比等估算任天堂大概只能獲得《寶可夢GO》約1/10的收入分成。
蘋果
換句話說,像蘋果,谷歌這樣的平台商以30%的收益抽成計算的話,他們抽成獲得的收入就會是任天堂這家明面上寶可夢掌握者的三倍。
說了這麼多,筆者想要表達什麼呢?所謂的世界第一IP,成就他的原因還是因為眾多巨頭參與其中的運營才成就了這顆巨樹,其中自然有數不清利益瓜葛,這是一個相當復雜的IP。
那麼由於篇幅有限,本次先為大家介紹完這部分的名詞,咱們下一期接著講。